个人pos机可以帮别人刷信用ka卡吗安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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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借用他人POS机刷信用ka卡 ?
不可以。用别人的pos机刷自己信用ka卡 只会到账给别人,一般会到账到别人储蓄ka卡的哦。而且有的便民功能的pos机可以进行还款,都是要储蓄ka卡里有钱才可以还的哦。所以都是需要是本人自己的银行ka卡 机自己的POS机来进行刷ka卡或还款等操作。
拓展资料:
POS的中文意思是“销售点”,全称为销售点情报管理系统,是一种配有条码或OCR码技术终端阅读器,有现金或易货额度出纳功能。其主要任务是对商品与媒体交易提供数据服务和管理功能,并进行非现金结算。POS是一种多功能终端,把它安装在信用ka卡 的特约商户和受理网点中与计算机联成网络,就能实现电子资金自动转账,它具有支持消费、预授权、余额查询和转账等功能,使用起来安全、快捷、可靠。大宗交易中基本经搭升数营情报难以获取,导入POS系统主要是解决零售业信息管理盲点。连锁分店管理信息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POS系统基本原理是先将商品资料创建于计算机文件内,透过计算机收银机联机架构,商品上之条码能透过收银设备上光学读取设备直接读入后(或由键盘直接输入代号)马上可以显示商品信息(单价,部门,折扣...)加速收银速度与正确性。每笔商品销售明细资料(售价,部门,时段知首,客层)自动记录下来,再由联机架构传回计算机。经由计算机计算处理即能生成各种销售统计分析信息当为经营管理依据。
POS机是通过读卡器读取银行ka卡 上的持卡人磁条信息,由POS操作人员输入交易金额,持卡人输入个人识别信息(即密码),POS把这些信息通过银联中心,上笑吵送发卡银行系统,完成联机交易,给出成功与否的信息,并打印相应的POSS。POS的应用实现了信用ka卡 、借记ka卡等银行ka卡 的联机消费,保证了交易的安全、快捷和准确,避免了手工查询黑名单和压单等繁杂劳动,提高了工作效率。磁条卡模块的设计要求满足三磁道磁卡的需要,即此模块要能阅读1/2、2/3、1/2/3磁道的磁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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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借用他人POS机刷信用ka卡 ?
可以的,不过自己刷ka卡 是违法的。
如今,日益壮大的第三方支付机构逐渐侵入银行ka卡 收单市场,有数据显示,银行占收单市场交易量的70%,第三方支付机构占30%。
作为收单市场的新晋力量,第三方支付机构必须抓紧时机扩大布放规模。然而,个别第三方支付在推广个人POS机时,为信用ka卡 自己刷ka卡 埋下了POSS。
有读者向北京商报记者反映,个人移动POS机,可以用信用ka卡 刷ka卡,将资金导入到借记ka卡中。持卡人只要缴纳盯友1%的刷ka卡手续费,就能将卡内资金轻而易举地“偷”出来。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POSSpos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pos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pos,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POS、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根据《关于妨害信用巧则启卡管理pos事POSS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明知是制作的空白信用ka卡 而持有、运输十张以上不满一百张的,应当认定为pos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数量较大”。
非法持有他人信用ka卡 五张以上不满五十张的,应当认定为pos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数量较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pos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数量巨大”:
(一)明知是制作的信用ka卡 而持有、运输十张以上的;
(二)明知是制作的空白信用ka卡 而持有、运输一百张以上的;
(三)非法持有他人信用ka卡 五十张以上的;
(四)使用虚假的身份zheng 明骗领信用ka卡 十张以上的;
(五)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制作的信用ka卡 或者以虚假的身份zheng 明骗领的信用ka卡 十张以上的。
违背他人意愿,使用其居民身份zheng 、POSS、POSS、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外地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POSS等身份zheng 明申领信用ka卡 的。
或者使用制作、变造的身份zheng 明申领信用ka卡 的,应当认定为pos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使用虚假的身份zheng 明骗领信用ka卡 ”。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信用ka卡 套孝如现
私人办理pos机给人刷信用ka卡 违法吗?
私人办理pos机给人刷信用ka卡 是违法的
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POSS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ka卡 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pos法棚樱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实施前款行为,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20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pos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100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pos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根据上述pos法条文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利用POS机进行信用ka卡 自己刷ka卡 构成非法经营罪的构成要件的客观方面包括如下三个内容:(一)违反禁止利用POS机进行信用ka卡 自己刷ka卡 的国家规定;(二)有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POSS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ka卡 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的行为;(三)情节严重,达到了pos法POSS的标准。这三个内容完整的构成了非法经营罪的客观方面,缺一不可,否则将不构成非法经营罪。
而且进一步的,无论是否用自己的信用ka卡 ,只要是自己刷ka卡 都是违法的。具体解释:1、用自己的给自己信用ka卡 刷ka卡,是银行不允许的。2、但由于监管漏洞,如果次数较少(少于3次),并且金额小于10000元的,银行可能不会追究。此时自己刷ka卡 也是要交手续费的0.5以上。
自己刷ka卡 社会危害:
1、首先,信用ka卡 自己刷ka卡 增加了哗和枣我国金融秩序中的不稳定因素。我国对于金融机构有严格的准入制度,对金融机构资金的流入流出都有一系列严格的规定予以监控。那些不法分子联合商户通过虚你机刷ka卡消费等不真实交易,变相从事信用ka卡 曲线业务等行为却游离在法律的框架之外,违反了国家关于金融业务特许经营的法律规定。2、背离了人民银行对现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还可能为“喜钱 ”等不法行为提供便利条件,这无疑给我国整体金融秩序埋下了不稳定因素。另外,银行风险的增大,大量不良代款的形成也将破坏社会的诚信环境,阻碍信用ka卡 行业的健康发展。
3、其次,非法题线对发卡银行的伤害是巨大的。绝大多数的信用ka卡 都是无担保的借贷工具,只要持卡人进行消费,银行就必须承担一份还款风险。所以在通常情况下,银行通过高额的透支利息或曲线费用来防范透支风险。可是,信用ka卡 自己刷ka卡 的行为恰恰规避了银行所设定的高额曲线费用,越过了银行的防范门槛。
4、特别是一些代款中介帮助持卡人制作身份材料,不断提升信用ka卡 额度,银行的正常业务受到巨大的干扰,也带来了巨大的风险POSS。由于大量的自己刷ka卡 资金,持卡人无异于获得了一笔笔无息无担保的个人代款。
5、而发卡银行又无法获悉这些资金用途,难以进行有效地鉴别与POSS,信用ka卡 的信用风险形态实际上已经演变为投咨或投机的信用风险。一旦持卡人无法偿还自己刷ka卡 金额,银行损失的不仅仅是代款利息,还可能是一大笔的资产。
6、乱拆最后,对于持卡人个人而言,信用ka卡 自己刷ka卡 行为也给自己带来极大的风险。表面上,持卡人通过自己刷ka卡 获得了现金,减少了利息支出,但实质上,持卡人终究是需要还款的。
7、如果持卡人不能按时还款,就必须负担比透支利息还要高的逾期还款利息,而且可能造成不良的信用记录,以后再向银行借贷资金就会非常困难,甚至还要承担个人信用缺失的法律风险。